1.凡涉及学院党委、学院全局性重大问题,职代会常设机构、工会主要负责人都要邀请各分会负责人、工会各级委员会成员,召开民主通报会征求意见。
2.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基层工会负责人座谈会,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通报会,及时传达和通报院党委、院委会的重大决策。
3.通报会、座谈会内容:
(1)学院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职工维权工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;
(2)学院的发展和改革举措情况;
(3)学科建设、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措施;
(4)校园文化、三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情况;
(5)改善群众工资福利方面的重大措施;
(6)学校面临的各种困难及采取的措施情况;
(7)临时性变化的其他情况。
4.对于会议内容及提出的各种建议,要记录完整、认真研究,筛选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及时向院党政领导汇报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